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 > 正文

夫妻之间房产加名免于征收契税 8月31日起执行

华商晨报  2011-09-02 10:13

[摘要] 9月1日,房产加名税终于尘埃落定,财政部表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间房产加名免征契税。

不需缴税的情况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时,不需缴纳契税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如果市民想要将自己的房产赠予法定继承人,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人继承赠予的土地、房屋权属后,则不需要缴纳4%的契税。

离婚后,原夫妻共有房产归属一人时,不缴契税

新婚姻法出台后,相关的征收契税文件还没有相应变化,根据以前的婚姻法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主要是因为夫妻共有房屋属于共同共有财产,夫妻财产分割只是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一方,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并不等同于现行契税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

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该工作人员表示。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九江房天下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