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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房产加名免于征收契税 8月31日起执行

华商晨报  2011-09-02 10:13

[摘要] 9月1日,房产加名税终于尘埃落定,财政部表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间房产加名免征契税。

以前加名缴的契税暂时不退

1日,记者走访了市内五区部分房产交易大厅房产加名业务窗口,相关工作人员均表示,新婚姻法出台后,有零星几位市民前来办理过夫妻房产加名业务,部分契税窗口工作人员则表示,这几天基本没有市民来办理房产加名业务,但前段时间来办理的夫妻,都缴纳了4%的契税,如果免税文件过几天下来了,已缴纳4%契税的夫妻,所缴纳的税款也不会被退还。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工作人员解释道:因为契税的征收属于现行税制政策,所以,以前因房产加名而缴契税的市民,已缴纳的契税并不会因新的免税政策的出台,而出现退还已缴纳、“多”缴纳契税的情况。

仍需缴税的情况赠予非直系亲属房子时,缴4%契税

“夫妻房产加名不收契税了,那么,如果我想无偿赠予他人房子,收税不?都收啥税?”市民王先生提出疑问。

一位不愿具名的税务系统业内人士解释,无论房屋是有偿,还是无偿赠予非直系亲属,都要加收4%的契税;结婚前,男女双方并不属于直系亲属,所以假使在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房产加名仍要加收4%的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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