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在中心城区(含浔阳区、濂溪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湖新区、柴桑区)购房的,贷款限额由40万元/户提高至60万元/户。
按照《九江市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要求,为鼓励和吸引人才来我市就业创业,九江市企业引进人才首次购房补贴3万元。
申报对象:2018年6月14日及之后新引进的全日制大专(包括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及以上毕业生在(九江)企业工作一年以上的人才。
补贴标准以申请人实际缴纳首套住房的契税为标准,不超过3万元。已享受安家费的高层次人才,不再重复享受购房补贴。
需提供的申报材料: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