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离婚后房产归属问题解决办法】让我们来探讨一下离婚后房产归属问题的解决办法,确保您的权益不受损害。
正文:
最近,一位李女士前来咨询离婚后如何处理共有房产的问题。最初,他们决定通过离婚协议解决,协议中规定房产归男方所有,并给予李女士现金补偿。为方便男方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李女士委托男方全权办理房产转移登记。然而,在离婚协议签订后,男方拖延未兑现现金补偿的承诺。因此,李女士决定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担心在诉讼期间,男方可能将房产转移,导致自己的利益受损。
在这种情况下,李女士可以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异议登记,以防止自己的利益受损。申请异议登记时,李女士需要提供身份证件、离婚协议书,并填写异议登记申请书。在异议登记期间,男方无法单方面将房产转移。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如果登记机构同意,则申请人必须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天内提起诉讼,否则异议登记将失效。
在离婚诉讼期间,如果一方担心对方以低价转让夫妻共同房产,并导致自己的利益受损,可以考虑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异议登记,使房产暂时被冻结,以保护房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