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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合同:买房人有何责任?

九江房小秘2023-11-09 23:34:45来自北京市

本文讲述了九江市的一个案例,王某和他的弟弟作为共有权人将房屋卖给了李女士。买卖双方签署了两份合同,一份是中介公司见证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另一份是根据房管部门要求的网签备案合同。然而,王某的弟弟只在网签合同上签字,没有在第一份合同上签字。后来,王某拒绝办理过户手续,李女士起诉王某兄弟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王某的弟弟认为自己没有在第一份合同上签字,不应承担法律责任。本文将解答王某的弟弟是否可以免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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