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政府办公室最近印发了《九江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规定》,旨在进一步加强城乡建设档案的管理,并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经济建设中的作用。这项规定将于2023年10月25日起施行。规定涵盖了城乡建设档案的收集、移交、保管和利用,并明确了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职责和重点管理的档案资料。此外,规定还强调了电子档案的管理和建设,并鼓励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捐赠重要的城建历史档案。九江市政府将继续加强对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并将城建档案事业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以推动城建档案管理的现代化和数字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