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里湖新区小学
2021年秋季学期一年级
招生工作补充通告
我校 2021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报名工作批已于7月3日和4日完成,若确有条件完全符合(具体条件见下文),又错过了报名时间的适龄儿童,请于8月21日来学校参加最后一次补报,届时请家长备齐所需材料:四项证件原件(户口本原件、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预防接种证原件、出生证原件)。
由于疫情防控需要,请一名家长携适龄儿童前来,来校时做好个人防护,戴好口罩扫码进校。
一、相关政策规定
根据省、市、区文件,招生有如下几条规定:
1、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不含购房合同),且权证性质为住宅,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酒店式公寓等,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的依据。多人持有的房权份额,其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本人房屋产权份额须高于51%。
2、一套城区房产在3年之内(计算时间以适龄儿童入学当年6月30日开始)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在公办义务教育入学依据;3年之内另一个家庭再次以该套房产作为公办义务教育入学依据的适龄儿童,由八里湖新区文旅教体局依据其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3、学生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父母)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居住不动产(房产)证、实际居住地均保持一致,可按其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房产)证地址确定报名学校。凡户籍、居住不动产(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不一致的,由八里湖新区文旅教体局统筹安排就读。
户口“迁移”到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薄上的适龄儿童,回父母户口所在社区(村)进行登记,并到相应学校报名。
户口在相应学校招生范围内的祖孙三代关系,父母双方及适龄儿童本人到住建局开具无房证明后,按规定程序报名。
全家户口“空挂”或“搭户”在亲戚朋友家或未交付使用的楼盘上的适龄儿童应把户口迁回实际居住地后,到户口所属地的小学报名。
4、残疾儿童入学。听障、智障及需智力开发的适龄儿童,可按规定到九江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肢残及其他适龄残疾儿童,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到招生范围所属学校随班就读。
5、2015年8月31日之后出生不足龄学生一律不予办理电子学籍,一年级新学生入学时对其是否曾经入学在电子学籍系统中进行核查,杜绝留级和重复就读行为。
二、八里湖新区小学招收新生资格如下:
根据招生文件,八里湖新区小学招收新生资格如下:
属本学区内的常住户籍、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户籍、实际居住地相一致,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学区范围:水岸莲华(一期)、御湖苑、金鹏城、绿地I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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