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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九江市赛城湖新区规划批前公示!拟建12所学校!

王元儿2020-03-31 18:37:43

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局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九江市城市规划市政设计院编制了《九江市赛城湖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现对该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书面反馈至九江市自然资源局详细规划科,电话:电子邮箱:jjszrzyj_xgk@163.com。

一、规划目的

为贯彻《九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报批稿),落实国家、省、市相关保护和发展要求,顺利实施各项控制要求,特制定《九江市赛城湖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本次控规编制范围北起赛城湖南侧滨湖岸线,西临通江大道及城门乡,南至武九客专铁路线,东至京九铁路,总规划用地面积约57.67平方公里。

本规划以《九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报批稿)(以下简称“总规”)等已批复的规划文件及相关规范标准为依据编制。

三、功能定位

规划区功能定位:融合生态保护、文旅服务、城市综合服务等特征,构建文旅休闲之城、绿色生态之城、创新创意之城、高端商务之城、魅力美丽之城。

规划人口规模:约15万人。其中,常住人口13万人,旅游服务人口2万人。

规划用地规模:总用地规模5766.85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1300.73公顷。

本规划范围包括九江市柴桑区城门乡的部分范围,因总体规划只对开发边界范围内的部分建设进行管控,部分乡建设用地不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建设用地管控内容,因此在本规划中通江大道以西城门乡辖区范围内遵循总体规划的相应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其他城门乡集镇用地不纳入本次城市建设用地统计,仅提供对接整体片区发展的路网和功能布局建议,具体用地布局及功能安排由相关规划确定。

四、功能结构

规划以保障城市安全和生态本底为基本原则,以塑造活力发展片区为目标,识别现有生态基础进行组团化发展、构建海绵城市系统和生态景观系统,强化文旅服务、综合服务等多元功能,形成片区发展的功能结构:一带两廊三区

一带:滨水活力带,由赛城湖南岸丰富的生态休闲岸线形成。兼具城市安全和生态休闲功能,通过滨湖绿道、建设退让和自然岸线等多种手段,为赛城湖新区奠定发展基础。

两廊:由南北入湖冲沟为主体形成两大生态廊道,兼具组团生态廊道、行洪通道和景观廊道功能,形成联通未来山、湖、江的重要公共通道和景观视廊。两廊物理分隔形成了片区内空间相对连续的三大组团(大千世界文旅组团、中部综合服务组团、城门休闲宜居组团)形成未来城市单元管理的基础。

三区:以干路分隔、由滨湖地区向北部依次展开,依据生态条件、服务设施、主要功能和城市形象差异,分别形成生态休闲区、活力文化区、乐活宜居区三大类片区。其中:生态休闲区为滨湖岸线与岛链等形成,具有最丰富的生态景观系统和最公共的城市开敞空间,以生态休闲和文旅服务功能为主,呈现低高度、低密度的生态融城景观,片区内建设控制严格;活力文化区为南岸中部地区,位于城市建设用地的区位中心和交通服务覆盖核心,并与城市生态系统紧密联系,具有均衡的发展条件,主要布局公共服务、商业商务、特色文旅、公共绿地和交通枢纽等功能,为规划范围内和周边片区提供多元化的城市服务功能,呈现高低错落、紧凑发展、功能多元的生态城市形象;乐活宜居区位于城市建设用地的南部,主要以居住功能和城市服务功能为主,是规划范围内建设高度和强度相对较高地区。

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376.61ha,占总建设用地的28.95%。滨湖地区严格控制居住用地布局和整体高度管理,已批居住用地及安置类居住用地根据具体条件进行认定和调整。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63.35ha,占总建设用地的12.56%,其中: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6.08ha,占总建设用地的0.47%。

规划文化设施用地108.17ha,占总建设用地的8.32%。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35.21ha,占总建设用地的2.71%。本次规划高中2所,初中2所,小学6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幼儿园按照相关规范,结合小区规划一并考虑,部分独立用地幼儿园可依据规模标准在附近地区进行调整。规划区西部城门乡教育设施,应结合现有学校用地、服务半径和发展阶段进行扩建、新建的安排,因城门乡部分用地不作为为城市建设用地,因此本规划中部分教育用地仅做建议指导,不纳入具体安排。

规划体育用地6.08ha,占总建设用地的0.47%。在中部综合服务片区安排了区级体育用地,因建设条件限制由总体规划确定的大千世界组团调整至中部组团具体安排。由于新区空间呈现组团发展格局,服务距离较远,因此在各组团内结合公共空间条件设置供15生活圈使用的体育用地。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6.68ha,占总建设用地的0.51%。其中西部组团设置一处综合医院,服务赛城湖、柴桑区西部及部分城西港区,东部组团落实原有规划红十字医院并预留扩展用地。相应管理单元结合公共文化用地及综合服务建筑,设置医疗卫生服务站。

规划社会福利用地1.12ha,占总建设用地的0.09%。

3、商业服务业及商务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09.73ha,占总建设用地的16.12%,其中:

规划商业用地120.00ha,占总建设用地的9.23%。

规划商务用地17.61ha,占总建设用地的1.35%。

规划娱乐康体用地70.92ha,占总建设用地的5.45%。

规划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1.20ha,占总建设用地的0.09%。其中,规划加油站2座,详见专项规划。

为适应未来发展的市场因素变化,部分中类(B1类、B2类、B3类)土地应具备在本大类(B类)的兼容性,在减少拆建、重复建设的前提下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后,可适度调整具体功能,以应对不同开发时期产业需求特征变化的灵活安排。

4、工业用地

根据本片区生态保护要求和空间发展定位,原则上不新增传统工业用地。商务办公功能优先考虑与规划区周边产业发展相关的研发、服务、总部办公功能,促进规划区与周边城市功能的紧密融合。

5、物流仓储用地

根据本片区生态保护要求和空间发展定位,原则上不新增传统物流用地。

6、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312.72ha,占总建设用地的24.04%。本片区包含服务于周边组团联系的快速路、主干路等道路,且大部分道路采用较大红线宽度以提升步行交通路权,城市道路用地面积为307.64ha,占总建设用地比例为23.65%,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规划公交首末站4处,服务于各组团及具有较大公共交通要求的城市功能。规划停车场3处,其中1处位于八赛隔堤滨湖空间,另两处位于东西两个组团内部服务便捷的地块。其他大型公共、商业建筑应结合相关规定配置和建设地下停车场。

7、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落实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中对本区域内的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的安排,占地12.8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0.98%。

(1)供水用地:设置2处供水设施用地,占地0.67ha。

(2)供电用地:设置3处供电设施用地,占地2.26ha。

(3)垃圾转运站:规划7座垃圾转运站,其中不低于3座合设环卫所,结合环卫所建设垃圾转运站,共占地1.43ha。

(4)排水泵站:设置3座污水提升泵站,占地0.6ha。规划区外东部铁路廊道内扩建一处污水处理厂,不计入本次用地规模。

(5)消防站:设置4处消防站,其中一处结合消防培训基地设立,其余3处根据组团布局和主要道路进行布局,共占地7.36ha。

8、绿地与广场用地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225.52ha,占总建设用地的17.34%。

其中:公园绿地139.49ha,防护绿地82.16ha,广场用地3.87ha。

六、图纸

1、区域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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