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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利江花园小区内“违规”停车遭物业罚款

九江新闻网—浔阳晚报  2016-07-21 09:26

[摘要] 今年4月份,物业向业主征求意见,业主通过了有关小区内违规停车罚款的办法。而因违规停车遭到物业罚款的,田先生并非第一人,部分业主也曾被锁车、罚款。

利江花园小区内“违规”停车遭物业罚款

律师:物业此举属于违法行为

九江新闻网讯(记者李超铭)18日,市民田先生向本报反映,10日上午他在开发区利江花园小区停车,结果遭遇物业锁车、罚款。

据悉,10日11时许,田先生驾车来到利江花园小区的朋友家做客,他将车辆停在了小区的空地后离开,此时并没有工作人员前来对其停车行为进行劝阻。大约30后,当他下楼回到停车处时,却发现车前轮被上了锁,前挡风玻璃处,还贴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因违规停车,车主需到物业办公室接受处理。来到物业办公室后,工作人员告知他违规停车,依照规定要罚款50元,如果不缴纳罚款,车辆就被扣在该小区。因田先生有急事要离开,为息事宁人,他没有过多计较,缴纳了罚款。当他向物业人员索要发票时,对方表示只有收据。

18日上午,浔阳晚报记者联系了利江花园小区物业,一名刘姓工作人员表示,为规范小区内停车秩序,今年4月份,物业向业主征求意见,业主通过了有关小区内违规停车罚款的办法。而因违规停车遭到物业罚款的,田先生并非人,部分业主也曾被锁车、罚款。

江西际民律师事务所的陈律师说:“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而物业管理公司只是一个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受权管理公共事务的机构,无权实施包括罚款在内的任何行政处罚行为,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对于律师的说法,刘先生表示,物业将退回全部收缴的罚款。

标签:城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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