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滨江路附近,停在道路旁正规泊位内的不少车都被贴了“山寨罚单”,该广告无论大小、颜色都和交警部门的正规罚单极为相似。
九江新闻网讯“车都正常停在泊位上,回来却看到车玻璃上有‘罚单’,仔细一看竟是一家装饰公司开业宣传广告,如此宣传真是雷人,吓死我了。”7月20日,市民戴先生在九江论坛反映他在滨江路停车时遭到“山寨罚单”的惊吓。
无独有偶,滨江路附近,停在道路旁正规泊位内的不少车都被贴了“山寨罚单”,该广告无论大小、颜色都和交警部门的正规罚单极为相似。
律师说法
交警部门罚单的样式并未申请知识产权保护,“高仿罚单”谈不上侵犯版权。不过,按照新修订的《广告法》,其第十条明文规定,广告禁止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高仿罚单”有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形象的嫌疑,也涉嫌违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要求,可能将面临有关部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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