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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20条新政化解商品房库存

九江新闻网—浔阳晚报  2016-06-24 09:44

[摘要] 6月23日,市政府新闻办举办解读《九江市关于化解商品房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新闻发布会,邀请市房产局副局长吴海林、公积金中心主任王洪介绍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票,缴纳契税的,可享受50%的奖励

●农民进城买首套房,给予契税100%奖励

●中心城区农房货币化安置的,将给予房屋评估价25%的补助

6月23日,市政府新闻办举办解读《九江市关于化解商品房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新闻发布会,邀请市房产局副局长吴海林、公积金中心主任王洪介绍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浔阳晚报记者从此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解决商品房库存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出台了《关于化解商品房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九府发﹝2016﹞8号)。文件一共通过20条予以实施,释放红利。主要内容概括起来就是“两优惠、三停止、四优化、五鼓励和加强监管监督”。

购买商品房和非住宅可享受部分税收减免

根据8号文件,为消化库存,我市明确:在国家和我省规定的交易契税税率的基础上,自2016年5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此为契税的开票时间)市民购买新建商品住宅,按契税征收的50%进行奖励,先征后奖。例如,某套商品房总价为50万元,如果按照以前的政策,就需要缴纳2%的契税即1万元。如果是在今年5月1日到12月31日之间申报缴纳契税,政府就会按照50%进行奖励,实际上,购房者只需缴纳5000元的契税,省下一半。

自2016年5月10日起对承受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非住宅的纳税人,其契税基准税率由4%下调至3%;2016年5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对购买新建非住宅的,予以契税税额50%奖励,先征后奖。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在国家和我省规定的交易契税税率基础上的税收优惠有要求,一是时间,就是2016年5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之间,二是对象,就是个人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和非住宅(也就是商品房),三是以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房地产交易契税为准。

同时我市还明确,中心城区不再新开工建设公租房,实行公租房货币化补贴制度;停止审批以特定人群、优惠价格、定向供应的团购房项目;停止利用存量划拨土地建设单位集资房

农民进城买首套房,契税奖励100%

据介绍,农民自2016年5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此为契税的开票时间-本报备注),在九江市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的,政府给予所纳契税100%的奖励。对购买二套商品房的契税鼓励,期间,在国家和我省规定的交易契税税率的基础上,购买二套以上新建商品住宅,按契税征收的50%进行奖励,先征后奖。

为鼓励市外人员来九江创业购房,我市明确,市外人员(包括外省、外市、外县等)在户籍、就学、就医、社会保障、公积金等政策方面享受与本市市民同等待遇。市公安、卫生、教育、民政、人社等部门要对户籍、医疗、就学、就业等方面为购房的农民工及外来人员提供便捷服务。

选择货币化安置,政府再补25%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为鼓励棚改货币化安置。我市规定,2016年,市、县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不得低于60%。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比例力争达到100%;国有工矿、垦区、林区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50%;积极探索城中村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占比力争不低于30%。其中中心城区农房货币补偿安置率不低于50%,对于选择货币化安置的,给予被征收房屋评估价25%的货币安置补助,并引导棚改居民从市场中购买商品房解决安置问题。

我市还积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提高产业集中度,发展跨界经济。对只涉及开发企业股权收购的行为,不认定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可直接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对有实力、有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重组有关企业或项目,金融部门提供融资支持和相关金融服务。

同时,鼓励企业“租售并举”和发展租赁市场。鼓励开发企业在新建商品房项目中长期持有部分房源对外出租,鼓励投资兴办住房租赁经营企业,鼓励开发企业长期持有工业、物流、商业、商务地产和养老、旅游、体育等设施,向社会提供租赁和运营服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兼营住房租赁业务,以促进我市租赁市场的发展。

9条公积金政策促进商品房交易

市政府制定了9条促进商品房交易的公积金政策。

一是提高公积金个人贷款高限额。中心城区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贷款高限额50万元/户、单职工贷款高限额40万元/户;各县(市)住房公积金个贷贷款高限额分别是40万元/户、30万元/户。

二是降低首套自住房贷款付款比例。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利率基准利率

三是延长贷款期限。住房公积金贷款长期限为30年,遇法定退休年龄的,可延伸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四是放宽提取政策。职工购房或一次性结清贷款余额(含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商业性购房贷款)时,经被提取人同意,可提取配偶及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结存资金,购房提取金额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一次性结清贷款提取金额不超过所结清贷款余额;取消原“职工因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等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后,5年内再次购买、建造住房,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制;职工购房时,除在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外,在缴纳契税和房屋维修基金时,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结存资金,提取金额不超过契税和房屋维修基金之和。

五是开展购房贷款“商转公”业务。已办理商业性购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如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且名下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申请将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是支持无房职工租住公租房及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求。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委托提取还贷业务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住公租房的,每年高提取额度为上年实际缴纳的公租房房租;租住商品房的,中心城区每年高提取额度为7200元/户;各县(市)每年高提取额度为3600元/户。

七是实施全省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体化”政策。凡是在省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省内所有城市购买住房时,均可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购房贷款,享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同等待遇。

八是启动省外异地贷款业务。夫妻双方一方为本市户籍的,在外省工作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凭外省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在本市购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九是降低开发企业贷款保证金比例。对获得AA(含)以上信用评价或开发资质等级二级以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首次签约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减半收取贷款保证金,比例为贷款额的5%。

标签:九江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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