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星子县蓼南乡和公塘尧家山郭村的村民郭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家有四五亩田地,自从实施土地承包责任制后,一直由家里耕种。2002年,因为外出求学,土地就无偿由本姓外村迁入居民代替耕种。郭先生对浔阳晚报记者说:“2014年6月18日,恰逢星子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动员会召开,期间我发现村里未经我本人同意,擅自办理土地承包权过户手续、擅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擅自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从而导致代耕的那位郭姓村民拥有了对土地的合法权。”
随后,记者将情况反映到了和公塘村委会,工作人员表示,郭先生是把土地给了自己一个远房亲戚代耕,双方的土地承包关系还没有厘清。针对这种情况,乡里负责农业的工作人员已经向星子县农业局打了报告,正在等待回应。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