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省财政厅、省林业厅提前下达我市2016年中央和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1.26亿元,其中中央资金0.58亿元,省级资金0.68亿元。该批资金将用于全市632万亩生态公益林的管护支出。
近日,省财政厅、省林业厅提前下达我市2016年中央和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1.26亿元,其中中央资金0.58亿元,省级资金0.68亿元。该批资金将用于全市632万亩生态公益林的管护支出。
此次提前下达的补偿资金为2016年和省级生态公益林管护支出部分,我市2016年中央和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合计632万亩,其中公益林445万亩、省级公益林187万亩,涉及修水、武宁、永修、德安、瑞昌、都昌等13个县(市、区),补偿标准为20元/亩。我市将严格按照《江西省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加强监督检查,规范资金的使用管理。对在管护期间违反生态公益林管理规定,或因管护不善造成重点公益林破坏及生态功能持续下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采取适当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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