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浔阳晚报记者获悉,根据《九江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九府厅字〔2015〕13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全市拟从2016年1月1日起发放统一的不动产产权证书。
九江新闻网讯(记者包四华)日前,浔阳晚报记者获悉,根据《九江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九府厅字〔2015〕13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全市拟从2016年1月1日起发放统一的不动产产权证书。也就是说届时将全面实现“新开旧停”,即所有土地、房屋、林业等不动产登记都要在新窗口统一受理并颁发统一的不动产产权证书,原房管、林业等部门的旧窗口停止工作,不得再办理任何不动产登记业务。目前,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机构组建、窗口设置等各项准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根据安排,我市已在前期开展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组建市、县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在市国土局加挂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下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整合土地登记、房产登记、林权登记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职责,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各项工作。同时要求在今年底前完成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满足全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统计、分析、多部门业务协同实时互通共享、查询和管理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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