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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私自转租 3个月房租谁给?

九江新闻网—浔阳晚报  2015-11-05 09:40

[摘要] 朱女士在湖滨小区有一处房屋,曾租赁给一名张姓男子,后男子转租给其表妹。

九江新闻网讯(记者张新红)朱女士在湖滨小区有一处房屋,曾租赁给一名张姓男子,后男子转租给其表妹。朱女士说,合同到期后3个月来以来,对方一分钱的房租都没给。

10月30日,朱女士向浔阳晚报热线投诉称,她将湖滨小区43栋3单元401室的房子出租给了张先生,还与张先生签定了租赁合同。在合同期间,张先生房租倒是给了,不过3个月前他转租给其表妹。朱女士说,这房子本是通过中介出租的,张先生的表妹承租没有经过中介,她现在也不想追究这个事,而是张先生表妹没有与她签定租赁合同,而且中间还有3个月的房租没给她。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朱女士想找张先生沟通但一直联系不到张先生本人,只好找其表妹,但对方却说钱汇到她账上了,结果一查账没有。她认为,张先生的表妹应当出面签定租赁合同,并支付清拖欠的租金。前日,张先生表示,他会联系表妹,让她尽快与朱女士签定租赁合同,并处理房租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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