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九江新闻网讯(周佑欢周小雪 记者 吴雪倩)近日,九江晨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即日起,我市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将全面提高。
九江新闻网讯(周佑欢周小雪 记者 吴雪倩)近日,九江晨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即日起,我市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将全面提高。
其中,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全面提高。具体标准为一级因战残疾军人提高至每人每年60210元,一级因公残疾军人提高至每人每年58310元,一级因病残疾军人提高至每人每年56400元。同时,二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标准相应提高。
在现行基础上,在乡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增加200元;对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达到每人每月525元;对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等,每人每月提高100元,达到每人每月575元。
另外,对相关烈士子女生活补助、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等标准也有不同程度的上浮。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