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市民李女士向记者反映,称她遇到了一个不按合同办事的房东,“原本约定3年后可以涨房租,可这才过了一年多,她就要涨租金。”
九江新闻网讯(记者李超铭)近日,市民李女士向记者反映,称她遇到了一个不按合同办事的房东,“原本约定3年后可以涨房租,可这才过了一年多,她就要涨租金。”
2014年5月,李女士在德化路租了一间商铺做生意,当时她和房东张女士签订了合同,租期为5年,约定前3年的租金每年3万元。3年后,房租随行情或参照邻近房屋租金情况上涨或下跌,合同到期后,李女士拥有租房优先权。
今年7月,房东张女士突然找到李女士,要将房租涨到4万元一年,不然就要收回房子。“已经约定好了前3年的租金是3万元,现在还没到期房东就想 ,态度还 强硬,实在有些过分。”李女士认为,租房合同上有明确约定,3年后的房租参照邻近商铺情况上涨或下跌。房东如此 实在没道理,但双方多次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
“我没有要4万元的房租,我是要3.5万元房租。而且,这不单单是房租的问题,事情没她说的那么简单。”房东张女士对于此事并不愿意多说,但她强调上调租金的目的是不想把房子租给李女士,原因是有人向她反映李女士做生意“不老实”,这让她无法忍受。目前,她已经和新租 头约定好,房租一年3.5万元。
李女士表示,说她做生意“不老实”纯属诬蔑。“我是做地板生意的,今年6月,张女士的一个朋友来我这购买了一批木制地板,我也给了他优惠的价格。前段时间他来找我,说地板发生了变形,认为是地板的质量问题。之后我到他家去看了,发现变形的地方有明显的水迹,明显是因为浸水导致的。”李女士告诉记者,张女士的朋友向她提出索赔,她没有同意,这才是张女士要强行涨房租的主要原因。
“从双方签订的租房协议来看,对于‘涨租金’一事的约定很清楚。房东无理 的行为应属违约。作为合同关系的当事人,房东应当依约履行合同,没有权利上涨房租。”江西唐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熊涛表示,如果房东强行将商铺租给他人并清场,现租户可以向房东提出包括装修、货物损失和预期收入的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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