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购房不需贷款也可连续提取多年

——南昌今起放宽首次申请使用公积金购房提取政策

中国江西网-江西手机报  2015-07-01 09:02

[摘要] 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昨日发布公告称,今天起,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且不需贷款的,由连续提取三年(每年一次)放宽至连续提取多年(每年一次)。

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昨日发布公告称,今天起,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且不需贷款的,由连续提取三年(每年一次)放宽至连续提取多年(每年一次)。

南昌住房公积金可连续提取多年

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发布的公告称,今天起,放宽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政策: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且不需贷款的,可在购房一年内与管理 签订购房委托按年提取协议,委托管理 每年代办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历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金额。

根据新政,符合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的,职工与管理 签订委托按年提取协议后可连续提取多年(每年一次),而此前仅可连续提取三年(每年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金额。

购房委托按年提取,是指职工购买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且不需贷款的,职工、配偶可与管理 签订购房按年提取协议,从协议签订有效日起,管理 每年按协议确定的时间为各委托人代办一次提取手续,历年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总金额,提取资金转账至各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内。每次提取金额为代办当日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取整到百元)。不签订购房委托按年提取协议的,仅可在购房一年内到管理 柜面提取一次。

今起可受理购房委托按年提取

今天起,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可受理购房委托按年提取。已按原政策签订购房委托约定提取协议(连续提取三年)仍然在有效期内的,委托人(仅限职工及其配偶)可改签新协议(连续提取多年)。原协议已终止的,不可改签。

签订购房委托按年提取协议时,配偶因故未到场签订协议的,购房时间尚在一年内,可以补签。办理时应本人持身份证及提取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 柜面申请。购房时间超过一年的,不可补签。协议签订后,职工或配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终止本人的委托关系,办理时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管理 柜面申请。

外地购房的要符合两地原则(2014年10月1日后在九江购房的除外): 所在地购房,提供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的购房所在地的 簿;或在购房所在地缴存公积金,提供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购房所在地公积金的缴存证明。

文/江南都市报记者陈文秀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九江房天下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