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日,在九江县柴玺欣园小区售楼处二楼办公室内,业主张先生与开发商再次协商解决房屋纠纷。不过,当天的商谈没有达成结果。
核心提示
昨日,在九江县柴玺欣园小区售楼处二楼办公室内,业主张先生与开发商再次协商解决房屋纠纷。不过,当天的商谈没有达成结果。
在此过程中,开发商再次建议业主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但张先生认为现在协商之路还未穷尽,法律是后的办法。
当天,张先生表达了自己的意见。他说,对于双方确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是认可的,但在这个检测结果基础上给出的处理方案他不认同。“根据检测报告,检测部位是超过误差范围的,而根据国家规定,现在这个房屋达到了退房要求,并在此基础上补偿装修款和贷款利息等。”
接待他的一名姓肖的负责人则称,国家规定的退房条件是房屋结构存在安全问题或者面积与实际不相符,但县设计院给出的验算结果是张先生所购房屋使用结构安全,检测部位通过维修可以达标。张先生不认同这点,“如果维修,那楼板必须重新做过达到国家标准,而不是取平均值验算合格就行了。”
同时,张先生提出要拿分户验收报告。肖先生表示,只要业主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他可以到管理部门拿这个报告。而对于张先生提出的协商条件,在场的几名负责人都不认同。
开发商不认同协商条件
开发商丁先生说,初张先生找到他们时,公司表示拿钱给张先生予以适当补偿,同时维修好他认为有问题的房子部位,但张先生不同意,要找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丁先生表示,经过检测机构检测后,县设计院给出了处理方案,“当时我们很积极地想要维修,但业主又不认可这个方案,维修始终没进行下去。”
丁先生认为,房屋是个特殊商品,只要房屋整体结构不影响使用安全,期间出现瑕疵可以通过维修达标,而且也有建筑设计等部门的检测报告和处理办法,但现在业主不认可。“既然张先生不认同县设计院的处理方案,而我们也不认可他提出的退房等条件,所以就将这事交给法院,由法院依据法律来裁决,我们可以承担业主的诉讼费。”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开发商再次提出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但张先生表示,现在协商的路还没走到尽头,法律是后的办法。
县质监站建议走司法途径
县质监站工作人员也曾向张先生建议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19日,张先生在电话里表示,由于事情没有太大进展,所以前段时间他又去了趟县质监站,商谈中,接待他的人员建议这事还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19日,浔阳晚报记者也通过电话与该县质监站取得联系。工作人员说,他们只是一个监督机构,没有确定赔偿金额的权利,通过司法途径,可以明确是否赔偿以及多少金额,也具有法律效力。
(记者张新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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