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日,浔阳晚报记者从市社会救助局获悉,5月11日,市政府办公厅发文通知,我市提高城乡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老人生活标准。
城乡低保户各提高20元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
九江新闻网讯(记者 余纯桃)昨日,浔阳晚报记者从市社会救助局获悉,5月11日,市政府办公厅发文通知,我市提高城乡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老人生活标准。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14年的每人每月43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农村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14年的每人每月2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4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人员供养标准由2014年每人每月27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05元,分散供养标准仍保持在每人每月260元。全市新提标准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据介绍,2014年,全市农村低保对象83917户169990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2.87亿元,月人均补助151.58元;城市低保对象42592户80239人,累计发放低保金2.65亿元,月人均补助292元。
2014年我市医疗救助情况
城市
发放救助金0.42亿元,救助61406人次,人均救助694.86元。
农村
发放救助金0.87亿元,救助111840人次,人均救助785.487元。
临时救助金
发放临时救助金额865.875万元,累计救助人次8062人,人均救助金额1074.02元。
其他
实施“光明·微笑”救治96人次,发放救助款4.85万元。
儿童“两病”救治90人次,发放资金64.4万元。
尿毒症免费血透救助141850人次,发放资金901.5898万元。
实施重症精神病救助1977人次,支出救助资金248.5768万元,人均救助1257.3439元。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