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报讯 针对发行人取得公开发行核准到完成债券上市交易需履行的程序,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3日表示,发行人在取得公开发行核准后,应当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在发行前经交易所明确交易机制和交易环节投资者适当性安排;未明确相关安排的,不得启动发行。同时,在发行申请核准后至公司债......
本报讯 针对发行人取得公开发行核准到完成债券上市交易需履行的程序,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3日表示,发行人在取得公开发行核准后,应当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在发行前经交易所明确交易机制和交易环节投资者适当性安排;未明确相关安排的,不得启动发行。同时,在发行申请核准后至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的,相关主体应当按照《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履行相应义务。在确认交易机制环节,交易所应当对发行人是否存在重大事项予以关注,并督促发行人、主承销商及时履行相关义务。(乔誌东)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