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处南城县盱江大道的新佳欣购物中心(以下简称“新佳欣”),总面积18500平方米,是南城县大的商业综合体项目。
“新佳欣”是南城县大的商业综合体项目。
南城县盱江大道的新佳欣购物中心遭遇垃圾、泥土堵门和停电。
中国江西网讯记者罗云鹏报道:地处南城县盱江大道的新佳欣购物中心(以下简称“新佳欣”),总面积18500平方米,是南城县大的商业综合体项目。3月18日,继遭遇垃圾、泥土堵门后,又遭遇无限期停电。原本经营红火的“新佳欣”为何“一劫又一劫”?
记者带着问题,深入调查发现,“银三角”是南城县的招商引资项目,被“新佳欣”恶意拖欠700万元租金。业主单位——南城县旺铺银三角商贸中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三角”)法人代表董夫肖告诉记者,“新佳欣”存在非法侵占他人财产以及涉嫌伪造合同、伪造公司印章等系列违法行为,曾找到省委巡视组,曾向警方举报,因为“新佳欣”负责人王军平(乐平市政协委员)有“能量”,问题往往是答应调解,后不了了之。公司采取堵门停电等措施实属无奈之举!
被拖欠租金700万元
2011年8月22日,“银三角”作为开发甲方,“新佳欣”作为承租乙方签订了《租赁协议书》,承租期限为10年,自2012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租金从年的2246520元/年,每年租金以8%增长率,合同约定“租金支付为每半年支付一次”,三个月,甲方终止合同,并由乙方赔偿损失。
董夫肖说,“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所有的投诉转到地方上后,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且王军平公然表示有钱就是不给你,还要依土地原拍卖价收购‘银三角’,其幕后操作者就是南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胡志强”。
记者找到当事人王军平,其承认确实没有交纳过租金,总共有六七百万元。并称事出有因:“按照合同要求,开发商甲方交付项目时,缺少了一扇门,对自己造成了损失,且消防没有完全达标。”王军平承认自己有过失,签合同的时候没有瞧仔细,但主要责任在“银三角”,为此他拒绝缴纳租金。
“调解协议”成“一纸空文”
记者进一步采访了解到,在2014年1月21日,双方曾在南城县公安局金山口派出所主持下签订了一份“民事调解协议”。双方一致同意聘请江西求实司法鉴定中心评估“新佳欣”剩值,依照剩值由“银三角”收回经营权,但因“新佳欣”编造585万元装修假合同并伪造郑州鸿昆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印章,而遭“银三角”废约。
“编造装修585万元假合同并涉嫌伪造公司印章”一事,抚州市公安局曾赴河南郑州调查,郑州鸿昆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向该局出具“证明”材料,称:“郑州鸿昆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未与‘新佳欣’进行过建筑装饰业务,且其业务经营范围仅限于河南省境内,承揽工程造价金额不超过300万元,落款日期为2015年1月29日”。这份证明材料盖有郑州鸿昆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印章,而“新佳欣”向江西求实司法鉴定中心提供的《工程合同》,郑州鸿昆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印章少了条形码。
对此,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健认为,承租方通过制作并向鉴定机构提供虚假装修合同,致使鉴定机构作出的评估价格高于装修所花费的实际价格,该行为并不当然构成诈骗罪,但属于民事欺诈。出租方有权对该依据虚假合同作出的司法鉴定意见不予认可。若承租方制作虚假合同所使用的印章系其伪造,则触犯《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就“嫌伪造公司印章”一事,记者在金山口派出采访时,对方以“无领导在”不予回应。
目前,南城县政府就此事进一步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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