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对城乡规划的监督和管理,我市日前发出通知,决定对中心城区城乡规划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包括统一城乡规划编制、统一规划审批管理。
九江新闻网讯(记者吕敏)为进一步加强对城乡规划的监督和管理,我市日前发出通知,决定对中心城区城乡规划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包括统一城乡规划编制、统一规划审批管理。
通知明确的统一城乡规划编制:除工业园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九江市规划局和所在区共同编制外,其他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一律由九江市规划局负责组织编制;统一规划审批管理:九江市规划局负责对市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实施统一管理,各区规划分局按职责分工做好切块用地范围内的规划管理工作。通知对市中心城区各区(县)切块用地管理范围进行了明确,九江经济技术区切块用地管理范围:城西港区、起步区(九龙街以西、南海路至环湖北大道以北、新开河以东、长江以南)、汽车工业园、出口加工区(含综合工业园);庐山区切块用地管理范围:庐山区城市客厅(约6.8平方公里)、新港沿江石油化工产业基地和姑塘化纤工业基地;浔阳区切块用地管理范围:金安组团1号地、3号地;九江县切块用地管理范围:八里湖大道以东、东泉路以北、快速干道以西约1768亩土地(含九江县一中185亩),九江县已收储的东泉路以北、八里湖大道以西约440亩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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