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报昨日刊登了《我市再减免多项 事业型收费》一文后,引起了许多人士的关注。也有一些人对此项政策理解有误,大家纷纷来电咨询更加详细的情况。
《我市再减免多项 事业型收费》后续
并非 房屋登记费都减免
九江新闻网讯(记者包四华)本报昨日刊登了《我市再减免多项 事业型收费》一文后,引起了许多人士的关注。也有一些人对此项政策理解有误,大家纷纷来电咨询更加详细的情况。昨日,浔阳晚报记者从市房产局获悉,房屋登记费不再收了,仅仅是指针对非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建设的房屋,其他房屋仍按原标准执行。
据介绍,实施此项优惠政策主要是为了促进我市的养老和健康服务业发展。按照省财政厅和省发改委文件,自今年1月1日起,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 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 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国土部门收取的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耕地开垦费、土地登记费;住建部门收取的房屋登记费、白蚁防治费、异地绿化费;人防部门收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人防工程使用费,并对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涉及的 事业性收费一律减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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