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1月24日,修水县城管大队对县城一个商住楼工地在开工仪式上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下达了1万元的罚单。
11月24日,九江市修水县城管大队对县城一个商住楼工地在开工仪式上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下达了1万元的罚单。
修水县城管大队负责人介绍,当日7时左右,位于县城宁红大道东电宾馆东侧的一个商住楼建筑工地举行开工仪式,为了庆祝奠基和渲染热闹气氛,该工地违反该县相关规定燃放了烟花爆竹,共燃放60至80发大型烟花15个,鞭炮若干,污染面积达200多平方米。执法人员遂按照该县相关规定,对违规单位作出了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
据悉,修水县自2003年开始就出台规定,禁止在县城城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并安排人员24巡查值班,有效遏制了烟花爆竹扰民势头。
在处罚方面,该县规定个人违规罚款500∽1000元,单位违规罚款5000∽10000元,并将违规人员或单位在县电视台予以曝光。由于年关将至,工地开工和搬家的增多,为了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该县决定从重按上限对违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
相关新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