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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解答丨热点问题(第5期)

九江房小好2024-01-30 02:05:16来自北京市

摘要:

不动产登记解答丨热点问题(第5期)】欢迎关注九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为您解答热点问题,包括预告登记和地下车位办理产权证的材料要求等。详情请戳查看全文。

正文:

欢迎各位关注“九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为更好解决群众所思所想,我们竭诚为您开题作答、解疑释惑,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的服务效能。问答什么是预告登记?《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预告登记】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通过预告登记,可以有效地防止不动产权利人的权利受到侵害,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问答地下车位办理产权证需要那些材料?首先需要开发商办理了地下车位首次登记,业主才能办理自家车位的不动产权证书。待开发商办理完成首次登记以后,市民可携带身份证件、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授权委托书、地下车位买卖合同以及购买车位发票等通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或在不动产登记窗口采取“缴税+不动产登记”一链办即可办理车位不动产权证书,车位登记费为80元/件。小贴士如对上述问题还有其他疑问的,欢迎您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792-8170809我们会为您热心解答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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